| 4459《聖靈領導的教會管理》 |
蕭壽華 著
葉自菁、盧佳定 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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內文選讀
好的教會管理在乎有好的屬靈領袖,而好領袖在乎個人內在素質。「先求祂的國和祂的義」不單是神的旨意及掌權實現在我們當中,也是讓公義、仁愛、和平彰顯在我們個人的命中。講道者要同時「謹慎自己和自己的教訓」(提四16)而治理者也要同時謹慎自己內在生命的狀況和自己手所作的工。
教會中的屬靈領袖,多會受到信徒的尊重,而領袖領導的地位愈牢固,便愈少有人敢向他們提出勸告,這些領袖便會落入一個沒有人守望、危險的處境。因此有領袖經歷這些情況後便說:「倘若我受尊重到一個地步,縱使我犯錯也沒有人敢勸告我,我便在極大的危險中。」(If
I am so respected that no one dare to confront me when
I am wrong, I am in serious danger.)謙卑的領袖體會到人的弱,知道最偉大的領袖也有個人的弱點,也會在人生某階段有弱的時候,因此會賦權與常接近他的同工、弟兄姐妹,要求他們在觀察到他個人生命的一些問題時,可以不諱言地勸告他。
雖有同工誠實的勸告,領袖個人的自省能力必須較別人更敏銳。愛歡迎的領袖牧者,會在不知不覺中把自已「交給群眾」為要保持受歡迎的程度,在享受擁戴之餘,也就被群眾的期望、喜好所控制,變得不能順服基督。當主耶穌在事奉的初期行了神蹟,許多人因此信了祂的名,但主並不因此倚重群眾的擁護。「耶穌卻不將自己交託他們,因為祂知道萬人……祂知道人心所存的。」(約二24-25)個人內心對成功的欲望,連同群眾的讚賞,裏應外合。曾奪取了不知多少教會領袖的屬靈生命。
【引自 頁115 - 116(總論--靈命成長與教會管理的實踐)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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