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編者序
進學校念書,要按照學校的規章;進神的國,就要遵守十誡。
十誡不只是誡命,更指示我們與神、與自己、與別人的關係,幫助我們建立正確的、完整的、豐盛的生命。
我們是否只顧工作,忽略了與神、與人、與自己的關係呢?
史祈生牧師在書中,用愛這條金線,串連起十顆如珍珠的誡命,以生活實例闡明神的心意,叫我們細心咀嚼、切實執行,實在用心良苦。在這彎曲悖謬的世代,讓我們一起回到創造主的跟前,反省自己對祂對己對人的態度,學效主耶穌敬虔的樣式,作個討主喜悅、無瑕疵的兒女。
內文選讀
不可妄稱神名
美國人慣常呼神喊耶穌,就像我們叫「天哪!」那樣的隨便。他們自以為無罪,法律也不以他們為有罪,可是這裡第三誡很嚴重的說:「妄稱耶和華名的,耶和華必不以他為無罪。」我們因主的名得救,奉主的名禱告,患難之日求告神的名而蒙搭救,需要時,呼求主名即得隨時的幫助。這麼寶貴的名豈不該受尊重?人妄稱之,豈可以為無罪?
【引自 頁16】
當守聖日
人不但有當盡的本分,而且「凡你手所當作的事要盡力去作」(傳九10)。可是我們基督徒在公司裡辦公,並沒有作好見證。我們與世人一樣遲到早退,在打卡制度下,還儘量在喝咖啡,趁去洗手間的機會拖延時間。又有一些人脫不了舊觀念,認為在家當太太是睡到日上三竿才起床,上街飲茶逛公司,去美容院,打麻將。請得起工人做家務帶孩子,誰敢說她不對?
【引自 頁22】
一條新誡命
舊約的十誡,我們可以躲在家裡或隱蔽深山遵守;但愛的誡命是我們必須走進社會人群中去表現出來的。有沒有遵守這條誡命,不是憑自己的承認,而是靠眾人的見證、認出、考驗。是積極的行動,非消極的禁制;是按著心靈的新樣服事主,不是按著儀文的舊樣受律法的捆綁。
【引自 頁72】
現已出版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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